在记者协调下,双方提出了解决方法。二楼张先生表示,楼上频频高空坠物,主要是因为一些住户在自家阳台的墙体外立面搭建了不锈钢雨棚和不锈钢花架,花架中间镂空,稍不小心就容易往下掉东西,如果楼上把花架拆掉,他也会把防护棚拆掉。三楼陈先生则表示,只要张先生把防护棚拆掉,他相信“楼上住户高空抛物的现象会大幅度减少”,至于是否要拆除花架,应该由定夺。
对于张先生对高空抛物的担忧,陈先生坦言自己很理解,他向张先生建议,如果担心楼上高空坠物,可以先写一份公告,然后加盖物管处公章,向业主公示,“大意是如果高空抛物砸到人要负法律责任,也可以干脆叫物管装个摄像头。”
因公共露台而引起邻里纠纷的现象并不少见。记者走访发现,广州不少住宅楼的架空层公共露台都设计成只能某一两户才能够进入,实际上已丧失了公共的功能,导致公共露台成为权属不明的“飞地”,邻里之间纠纷不断。
海珠区海富花园有业主就向记者投诉,有些住户把公共露台改造成水池,其他业主很多意见。越秀区某小区有业主则为了架空层的问题甚至一度公开对峙,起因是三楼业主将“飞地”改造成鱼池、假山,造成二楼业主的楼顶渗水,业委会多次介入,最终三楼住户同意作出赔偿。
“飞地”权属不明,除了因为“先天不足”,还有很多“后天因素”。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中介和原业主在卖房时往往私下以“买房免费送平台”向买家推销,利用这些“飞地”牟利。日前,记者以买房的名义在番禺某大型小区暗访,有中介就向记者推荐了一套二楼的套间。该套间单独连接二楼的公共平台,原业主把公共平台挪作私用,并架设了防护棚。中介和卖家多次向记者保证,这个“公共面积”可以自用,防护棚肯定不会被拆掉。出于这个“利好”因素,其房价比其他相同户型的房屋至少要贵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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