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阳台,不少住户都会把它作为洗衣晾晒或放置物品的空间,但下面要说的这户人家,却在阳台上搞起了盆栽种植,更让邻居们忐忑的是,盆栽还是悬在半空的。
“我们家现在关着纱窗,还能飘进来脏东西,这只是土壤的屑。”吴女士住在海口雅居乐金沙湾小区3栋12楼,她告诉记者,家里的这些土壤碎屑来自于楼上14楼住户的阳台。
记者从楼下望去,可以看到14楼的住户在阳台水泥护栏外横向加装了一排铁架,上面摆放了10余盆花卉盆栽。而从吴女士家阳台探头望去,时不时能发现有水滴、泥土等掉落。吴女士感叹,其实除了担心碎屑杂物影响家里的卫生外,她更担心外置花盆存在的坠物隐患。
“我们海南经常有台风,没砸到人还好,万一砸到人,肯定很危险。”吴女士说,她多次在业主群和14楼的住户沟通,希望其能将花卉盆栽移至阳台内种养,但对方均以不在家为由进行拒绝。对此,她也向小区物业多次反馈,但效果不佳。
随后,记者跟随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前往14楼摆放花盆的住户家进行沟通,但敲门无人应答。无奈,小区物业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住户。
“我告诉你,如果真的是高空坠物伤了人或者怎么样,我自己负全部责任。如果是有人一天到晚在故意找茬的话,让他去找。”
随后,记者将相关问题反映至该小区所在的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政府。西秀镇工作人员在查看完现场情况后,也与该住户进行了通话,但对方依旧拒绝将花盆移至室内。对此,西秀镇工作人员表示,初步判断该住户加装的伸出阳台的铁架,属于超出建筑外立面的情况,涉嫌违建,考虑到存在高空坠物的风险隐患,他们将联合多部门进行处理。“这段时间我们会跟物业持续跟进,把存在安全隐患排除掉,如果协调遇到困难,我们会联动派出所民警,跟我们一起上门做这项工作。”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要承担故意伤害或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在这里,我们还是希望14楼的这名住户能认清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试想,如果真的发生了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事件,给他人及其家庭带来的伤害,以及自己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真的是轻易就能承担得了的吗?头顶安全容不得大意和侥幸。